RHZKF6.8/30型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由12个部件组成,现将各部件的特点介绍如下:(如下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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面罩:为大视野面窗,面窗镜片采用聚碳酸酯材料,具有透明度高、耐磨性强、具有防雾功能,网状头罩式佩戴方式,佩戴舒适、方便,胶体采用硅胶,无毒、无味、无剌激,气密性能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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供气阀:结构简单、功能性强、输出流量大、具有旁路输出、体积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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腰带组:卡扣锁紧、易于调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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快速接头:小巧、可单手操作、有锁紧防脱功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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减压器:体积小、流量大、输出压力稳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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瓶头阀:具有高压安全装置,开启力矩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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背托:背托设计符合人体工程学原理,由碳纤维复合材料注塑成型,具有阻燃及防静电功能,质轻、坚固,在背托内侧衬有弹性护垫,可使配戴者舒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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肩带:由阻燃聚酯织物制成,背带采用双侧可调结构,使重量落于腰胯部位,减轻肩带对胸部的压迫,使呼吸顺畅。并在肩带上设有宽大弹性衬垫,减轻对肩的压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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压力表:大表盘、具有夜视功能,配有橡胶保护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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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警哨:置于胸前,报警声易于分辩,体积小、重量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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瓶带组:瓶带卡为一快速凸轮锁紧机构,并保证瓶带始终处于一闭环状态。气瓶不会出现翻转现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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气瓶:为铝内胆碳纤维全缠绕复合气瓶,工作压力30MPa,具有质量轻、强度高、安全性能好,瓶阀具有高压安全防护装置。
RHZKF6.8/30正压式空气呼吸器产品性能特点
RHZK6.8/30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是 一种自给开放式空呼吸器,广泛应用于消防、化工、船舶、石油、冶炼、仓库、试验室、矿山等部门,供消防员或抢险救护人员在浓烟、毒气、蒸汽或缺氧等各种环 境下安全有效地进行灭火,抢险救灾和救护工作。该系列产品配有视野广阔、明亮、气密良好的全面罩,供气装置配有体积较小、重量轻、性能稳定的新型供气阀; 选用高强度背板和安全系数较高的优质高压气瓶;减压阀装置装有残气报警器,在规定的气瓶压力范围内,可向佩戴者发出声响信号,提醒使用人员及时撤离现场。 该系列产品在同类产品中,具有重量轻、体积小、使用;维护方便、佩带舒适、性能稳定等优点,是从事抢险救灾、灭火作业理想的个人呼吸保护装置。 该产品经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合格,符合GA124-2004<< 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>>的要求。 船用呼吸器经中国船级社的型式认可和检验。
RHZKF6.8/30正压式空气呼吸器主要技术参数
气瓶工作压力:30Mpa
气瓶容积:6.8L
储气量:2040L
使用时间: 50-60min
报警压力:4-6Mpa
重量:≤10kg
包装尺寸:755×460×290mm
空气呼吸器的佩戴方法
1. 佩戴空气呼吸器时,先将快速接头拔开(以防在佩戴空气呼吸器时损伤全面罩),然后将空气呼吸器背在人身体后(瓶头阀在下方),根据身材调节好肩带、腰带,以合身牢靠、舒适为宜。
2. 连接好快速接头并锁紧,将全面罩置于胸前,以便随时佩戴。
3. 将供给阀的进气阀门置于关闭状态,打开瓶头阀,观察压力表示值,以估计使用时间。
4. 佩戴好全面罩(可不用系带)进行2~3次的深呼吸,感觉舒畅,屏气或呼气时供给阀应停止供气,无“咝咝”的响声。一切正常后,将全面罩系带收紧,使全面罩和人的额头、面部贴合良好并气密。
在佩戴全面罩时,系带不要收的过紧,面部感觉舒适,无明显的压痛。全面罩和人的额头、面部贴合良好并气密后,此时深吸一口气,供给阀的进气阀门应自动开启。
5. 空气呼吸器使用后将全面罩的系带解开,将消防头盔和全面罩分离,从头上摘下全面罩,同时关闭供给阀的进气阀门。将空气呼吸器从身体卸下,关闭瓶头阀。
注意:
a. 一旦听到报警声,应准备结束在危险区工作,并尽快离开危险区。
b. 压力表固定在空气呼吸器的肩带处,随时可以观察压力表示值来判断气瓶内的剩余空气。
c. 拔开快速接头要等瓶头阀关闭后,管路的剩余空气释放完,再拔开快速接头。
空气呼吸器的检查和维护
1. 日常常规检查和维修
1.1 整机气密性检查
关闭空气呼吸器供给阀的进气阀门,开启瓶头阀,2min后再关闭瓶头阀,压力表在瓶头阀关闭后1min内的下降值应不大于2 Mpa。如果1min内的压力下降值大于2 Mpa,应分别对各个部件和连接处进行气密性检查。
1.2 报警器的报警压力
打开气瓶瓶头阀,待压力表指示值上升至7 Mpa以上时关闭瓶头阀,观察压力表下降情况至报警开始,报警起始压力应在5.5Mpa~0.5Mpa之间。如果报警起始压力超出了这一范围,应卸下报警器,检查各个部件是否完好,如损坏应更换新的部件。
1.3 供给阀和全面罩的匹配检查
关闭供给阀的进气阀门,佩戴好全面罩后,打开瓶头阀,在吸气时会听到“咝咝”的响声;在呼气和屏气时,供气阀应停止供气,没有“咝咝”的响声,表明供给阀 和全面罩的匹配良好。如果在呼气和屏气时,供气阀仍然供气,还能听到“咝咝”的响声,说明不匹配。这时应对供给阀和全面罩进行全面的检查或更换供给阀和全 面罩,重新做匹配检查,直至合格为止。
2. 日常维护
2.1 空气瓶和瓶头阀
(1)空气瓶避免碰撞、划伤和敲击,应避免高温烘烤和高寒冷冻及阳光下暴晒,油漆脱落及时修补,防止瓶壁生锈。
(2)空气瓶要按气瓶上规定的标记日期使用,定期进行检验,每三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检验,合格后方可使用。
(3)空气瓶内的空气不能全部用尽,应留有不小于0.05 Mpa的剩余压力。
(4)瓶头阀拆下维修后重新装上空气瓶时,要经过28 Mpa~ 30Mpa的气密性检验,合格后方可使用。
2.2 减压器
减压器在使用过程中不要随意拆卸。当安全阀漏气时,应对减压器的膛室压力和安全阀进行重新检验。
2.3 全面罩
空气呼吸器不使用时,全面罩应放置在包装箱内,存放时不能处于受压状态。应存放在清洁、干燥的仓库内,不能受到阳光暴晒和有毒气体及灰尘的侵蚀。
2.4 供给阀
一般情况下严禁拆卸供给阀。出现故障维修时,按原样装好,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。
3. 注意事项
(1)空气呼吸器及其零部件应避免阳光直接照射,以免橡胶件老化。
(2)空气呼吸器严禁接触油脂。
(3)应建立空气呼吸器的保管、维护和使用制度。
(4)空气瓶不能充装氧气,以免发生爆炸。
(5)每月应对空气呼吸器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。
(6)空气呼吸器不宜作潜水呼吸器使用。
(7)压力表应每年进行一次校正。
(8)用于呼吸的压缩空气应清洁,符合下列要求:
一氧化碳不超过 5.5mg/m3 二氧化碳不超过 900 mg/m3
油不超过 0.5 mg/m3 水不超过 50 mg/m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