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FB-II型绝热型浸水保温服|EC/CCS证书救生服|御寒衣|保温救生衣
本系列浸水保温服(保温救生服)符合:1974年SOLAS公约1996年修正案和国际救生设备规则及海安会决议MSC.81(70) 救生设备试验的要求。
浸水保温服用途和使用范围
浸水保温服符合SOLAS公约、IMO规范的要求,具有水密、浮力和自然保温功能,配有哨笛和救生衣灯,不需加穿救生衣。它将衣裤连成一起,保护除脸以外的整个身体,适用于各航行船舶、石油平台和其它海洋作业工程。该产品经中国船级社型式认可和检验
型 号DBF-I DBF-II DBF-II 证书形式CCS证书 CCS证书 EC证书 材 质 尼龙防水布+PVC泡沫片 氯丁发泡橡胶双面复合镁加布 穿着时间<2min
存放温度-30℃-+65℃
规格尺寸L型:适合于身高1.75m以上者。
S型:适合于身高不足1.75m者。 进水性能穿着者在水中漂浮1小时,衣服内的进水量小于200g。 保温特性穿着者在0-2℃的静水流中浸泡6小时,体温降低不超过2℃ 浮力性能穿着者能在5秒内翻至面部向上的位置,口鼻部露出水面120mm,在水中浸泡24小时,其浮力损失小于5℃。 SOLAS公约2004年修正案关于强配救生服的有关规定 SOLAS公约2004年修正案将于2006年7月1日生效 SOLAS公约2004年修正案第32 条个人救生设备:
修改了第32.3 条,要求货船上为每个船员配备一件保温救生服。该条款对现有船具有追朔性。另外,对于除散货船以外,且永久航行于温暖水域的其他货船,经主管机关同意可予 以免除。2006 年7 月1 日以前建造的现有船,应于2006 年7 月1 日及以后的第一次SE 检验前,为船上每人配备一套保温救生服
保温器具Lis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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